申請危險化學品范圍,依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年版)列明的品種去申請。凡未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品種,不辦理相關許可。對于多種危險化學品混合物質,由企業到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危險化學品檢測,拿檢測報告辦理相關許可。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應準備以下資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申請表;
(2)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3)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文件和清單;
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申請經營范圍中,包含劇毒化學品的,還應提交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申請經營范圍中,包含易制毒化學品的,還應提交易制毒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學品各級責任人和各部門責任制、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學品進貨、采購管理制度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任命文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復制件);
(5)注冊地址、經營地址和儲存場所的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制件)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選核準文件(復制件);
(8)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注:租賃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存儲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還需提交市場方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辦理流程:
1、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的要求,編寫企業自身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企業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監總局88號令)相關規定,對預案進行認證或評審。3、將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一同交至芝罘區安監局行政審批窗口。
(9)企業或具有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的經營品種是否涉及劇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監控化學品的辨識材料。
(10)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直接延期換證征求意見表。(由企業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
申請人首次申請有以下情況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租賃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企業的倉庫、儲罐、貨場等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提交:
(11)集中交易市場的經營許可證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復制件);
沒有也不租賃倉儲設施(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僅從事純票據往來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還應提交:
(12)沒有也不租賃設施(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承諾文件;
有氣瓶充裝作業的企業還需要提交:
(13)氣瓶充裝許可證(復制件);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經營企業(店面總質量不超過1噸,備貨庫總質量不超過2噸的除外),申請企業應提交:
(14)安全評價報告、隱患整改情況說明表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或文件(復制件)